“體驗經濟”作為一種經濟理論,是在20世紀90年代末期形成的。它的創(chuàng)作者是美國一家企業(yè)管理咨詢顧問公司的兩位合伙人——約瑟夫·派恩二世(B·JosehpPinei II)先生和詹姆斯·吉爾摩(James H·Gilmore )先生。他們的著作《體驗經濟》(The Experience Economy)一經問世,便引起了廣泛的關注。 從本質來看,任何時代經濟活動的產生和發(fā)展,都是生產力發(fā)展與人們需求不斷升級相互作用的產物。體驗經濟正是以客戶為中心的經濟,它反映了人類的消費行為和消費心理進入了一種更高的精神消費境界。體驗經濟的產生是社會經濟發(fā)展的必然趨勢。它是服務經濟基礎上發(fā)展起來的又一新的經濟形態(tài)。在體驗經濟中,消費是一個過程,消費者是這一過程的“產品”,因為當過程結束的時候,記憶將長久保存對過程的“體驗”。消費者愿意為這類體驗付費,因為它美好、難得、非我莫屬、不可復制、不可轉讓、轉瞬即逝,它的每一瞬間都是一個“惟一”。與過去不同的是,在體驗經濟中,商品、服務對消費者來說是外在的,但是體驗是內在的,存在于個人心中,是個人在形體、情緒、知識上參與的所得。 政府并非企業(yè),其存在價值、追求目標也不同于企業(yè)。而政府網(wǎng)站也不同于企業(yè)提供的、生產的各種產品和服務;政府網(wǎng)站的用戶也不同于使用企業(yè)產品和服務的客戶。因而,僅從概念定義來看,體驗經濟理論與政府和政府網(wǎng)站毫不相關。因為,政府并不以盈利為目的,政府網(wǎng)站建立的目標也并非追求經濟效益的最大化。但是,如果將視野從經濟領域擴大到整個社會領域,將經濟效益放大至整個社會效益,那么,就可以用體驗經濟理論來對政府網(wǎng)站的建設進行分析。 政府平臺建立的初衷之一就是搭建電子政務公共服務的平臺,接受社會大眾的監(jiān)督,以政府的權威性為公眾提供各項服務。經過多年的發(fā)展,我國政府平臺正處于由“內容導向”到“服務導向”過渡的發(fā)展階段,“服務導向”階段對政府平臺的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一階段更加關注于平臺服務質量的好壞,其特征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平臺建設以加強宣傳,提高用戶認知度和滿意度為主;其二,政府平臺內容以針對用戶需求提供個性化、人性化、專業(yè)化的服務為主;其三,網(wǎng)站管理以用戶評議及績效考核為主;其四,評價指標以用戶認知度和滿意度為主。簡而言之,就是平臺建設以提升用戶體驗為目標,圍繞用戶需求,進行服務資源的整合和展現(xiàn)。從這一角度來看,政府平臺所追求的社會效益最大化和企業(yè)產品服務所追求的經濟效益最大化,都有賴于用戶體驗度的有效提升。 正如前文所述,在體驗經濟中,消費是一個過程。對于政府網(wǎng)站而言,“消費的過程”實質就是用戶使用政府平臺的過程,如果這一“過程”,能夠為用戶帶來美好的、難得的精神享受,按照體驗經濟理論,獲得美好體驗的用戶愿意為這種體驗付費,甚至支付更多的費用。由于政府平臺是無需用戶支付費用的,因此,這種“自愿支付費用”的行為就將轉換為用戶對平臺的粘性,也就是忠誠度。用戶愿意通過登錄政府網(wǎng)站來獲得所需要的各類服務,并能夠通過在政府平臺服務資源的獲取過程中實現(xiàn)效用(包括心理滿足、時間節(jié)省等方面的效用總和)的最大化,從而促進政府平臺為民服務功能的實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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