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管理者們要平衡控制與效率的關系,沒有效率的企業(yè)是無法持續(xù)生存的,按照馬克思的說法,其投入于產品與服務中的勞動時間超過了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無法獲得應有的利潤;而失去控制的企業(yè)則更加可怕,只能用“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來形容,這時的效率只能用來評價其奔向死亡的速度。
換句話說,在企業(yè)管理者的心目中,“效果”、“做正確的事”、“控制”三者是密不可分的。在諸如服裝行業(yè)EERP系統等信息化投資前,企業(yè)管理者的猶豫不決,不會是因為不理解信息化提升效率的能力,多半是因為信息化帶來的感覺是“控制力減弱”!
在實施服裝行業(yè)ERP系統之前,我們靠規(guī)章制度和實踐經驗來管理,除了海量信息造成的數據準確性、及時性失控外,大部分的管理者認為自己的經營運作系統是可控的。在信息化所提倡的“流程再造”、“信息透明”“方法變革”等思路面前,似乎每件業(yè)務——從個人的操作方法到部門的職權界限、公司的整體流程都處于變化之中,是否還能保證原來的控制力都不敢說,更不要說提高控制力了。
員工誠實性和道德觀。這就是我們經常說的“企業(yè)文化”層面的內容,作為一個管理信息系統,ERP系統似乎與之沒有直接關系,因此,在某廠長說ERP系統是一種企業(yè)文化后,受到了不少的批評。其實,作為一套關系嚴密、各職能之間緊密集成、信息共享的系統,是可以幫助管理層塑造“誠實”的文化的,對于違規(guī)的事情,從“不敢”到“不愿”的路很近,從“天知地知只有我知”到“放縱”同樣只有一步之遙。
服裝行業(yè)ERP系統的運行要求企業(yè)有規(guī)范嚴格的授權體系,無論是系統的登錄權、單據與報表的查詢權,還是一筆經濟業(yè)務的審批權、一個年度預算的決定權,在系統中都有明確的授權過程,并記錄其審批與執(zhí)行的過程,以便落實相關責任。所以說,服裝行業(yè)ERP系統的實施大大改變了企業(yè)權責不清,遇事必找大老板的狀況。